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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貨與選擇權

股票、期貨與選擇權

引言

大部分的人接觸金融市場第一個商品通常是股票,但是除了股票之外還有其他的衍生性商品,因為家庭教育的關係,以前對於衍生性商品是很排斥的,但隨著年齡增長,慢慢對於這些商品有了正確的認知之後發現這些商品其實沒有那麼可怕,使用得當甚至風險比起股票更低,因為身邊很多朋友也對於這些商品一知半解,剛好來把個人對於商品的理解釐清一下。

Agenda

本文將探討以下主題:

  1. 三種金融商品
    • 股票
    • 期貨
    • 選擇權
  2. 實際上差異在槓桿
    • 各種商品的槓桿
    • 舉個例子-買房
    • 槓桿其實沒哪麼恐怖
  3. 歐式與美式選擇權
    • 差異在哪裡
    • 怎麼交易
    • 履約會產生哪種結果

1.三種金融商品

首先,我們要先搞清楚,買這三種商品,你的「身分」到底是什麼?

股票 (Stock):你是公司的「屋主」

  • 身分:股東(擁有者)。
  • 特徵:買進股票代表你擁有公司的一部分所有權。
  • 時間性:沒有到期日。只要公司不倒閉,你可以永久持有,甚至留給子孫。
  • 獲利來源:除了期待股價上漲,最重要的是可以領取股利(分紅),這提供了下檔保護。
  • 風險:相對最低,除非公司倒閉歸零,否則資產不會消失。

期貨 (Futures):你是簽了約的「買方」

  • 身分:交易者(承擔義務的人)。
  • 特徵:這是一份「未來的買賣合約」。你並不是真的擁有了什麼,而是承諾在未來某個時間點進行買賣。
  • 時間性:有到期日(例如每月結算)。時間一到必須結算,不能像股票一樣「住套房」凹單硬撐。 • 獲利來源:純粹賺取價格波動的價差,沒有股利可以領。

選擇權 (Options):你是付訂金的「權利人」

  • 身分:買方是權利擁有者;賣方是莊家。
  • 特徵:這是買賣一種「選擇的權利」。
    • 買方:付錢買權利,想履約就履約,不想就放棄(棄單),風險有限。
    • 賣方:收錢承擔義務,像開保險公司,雖然常賺保費,但遇到大跌要負責賠償,風險極大。
  • 獲利來源:除了價差,還有時間價值。對於賣方來說,時間流逝就是獲利來源。

2. 實際上差異在槓桿:用買房看懂資金效率

很多人怕期貨,是因為覺得風險很高。其實風險的來源主要叫做「槓桿」。 各種商品的槓桿比一比

  • 股票:槓桿最低。如果是現股交易是 1 倍(無槓桿);融資買進約 1 至 2.5 倍。
  • 期貨:槓桿高。通常只需要一點點保證金就能操作大合約,槓桿約 20 倍。
  • 選擇權:槓桿極高。對於買方來說,用微薄的權利金就能博取大行情,槓桿可達數十倍到百倍。

舉個例子:從「買房」看懂槓桿細節

我們用一間市價 1000 萬 的房子來比喻,看看這三種工具怎麼操作:

1. 股票模式(全額買房)

- 你拿出 1000 萬現金 把房子買下來。 - 房價漲 100 萬,你賺 100 萬(報酬率 10%)。 - 這是 1:1 的線性關係,有多少錢做多少事。

2. 期貨模式(簽約預購)

- 你跟屋主簽約下個月買房,只需要付 100 萬保證金(假設 10 倍槓桿)。 - 房價漲 100 萬,你雖然只出 100 萬,但一樣賺到了 100 萬的價差!報酬率瞬間變成 100%。 - 風險細節:如果房價跌了 100 萬,你的 100 萬保證金就賠光了。如果不補錢,就會被「斷頭」強制出場。 #### 3. 選擇權模式(付訂金保留) - 你不確定要不要買,所以只付 10 萬元訂金(權利金)。 - 情況 A:房價大漲到 2000 萬,你行使權利履約,用 1000 萬買入,扣掉訂金大賺 990 萬(以小博大)。 - 情況 B:房價大跌,你決定不買了(棄單)。你的損失鎖定在 10 萬元,剩下的跌幅都跟你無關。這就是選擇權「非線性」的特性。

槓桿其實沒那麼恐怖?

槓桿是可以自己控制的。假設目前台股是 20000 點。

  • 以小台為例一點跳動點數為新台幣 50 元,市場價值為20000 X 50 = 1000000。
  • 雖然買入小台只需要約 5 萬元保證金,但如果你乖乖放入足額現金 100 萬保證金(1 倍槓桿)會發生什麼事?
  • 你消除了「斷頭風險」。除非房價跌到 0 元,否則你不會被強制平倉。
  • 在這種情況下,期貨的波動風險就跟買進100萬的 0050 股票幾乎完全一樣了。
  • 唯一的差別:你還是沒有房子(股票)的所有權,所以領不到租金(股利),而且合約到期還是得換約。
  • 同理如果放 100 萬保證金買入兩口小台合約那麼槓桿就等於買入200萬市場價值 / 100萬保證金 = 2 倍槓桿。

3. 歐式與美式選擇權

在選擇權的世界裡,除了看多看空,還要分清楚你的合約是「歐式」還是「美式」,這決定了你什麼時候可以行使權利。 差異在哪裡?

  • 美式選擇權(American Option):

    • 超自由:在合約到期日之前的任何一天,買方都可以選擇行使權利(履約)。
    • 常見於:
      • 個股選擇權(美股)
      • ETF 選擇權(如 SPY)
    • 對交易者而言:
      • 多了一個「提早履約」的選項
      • 實務上會影響 風險管理與被動履約風險
  • 歐式選擇權 (European Options):

    • 守規矩:只有在合約到期日當天,才能行使權利。中間不管賺多少,都不能提早履約,通常只能將合約賣掉平倉。
    • 常見商品:大部分的指數選擇權(如台指選擇權)屬於歐式。

怎麼交易與履約結果

  • 交易方式:

    兩者在市場上的買賣操作是一樣的,投資人大多時候是透過「買低賣高」來賺取權利金價差,並不會真的等到履約。

  • 履約結果:

    • 美式選擇權:實物交割(Physical Settlement)
      • 履約通常涉及實物交割。例如你行使買權,你會真的拿到股票;行使賣權,你要交出股票。
    • 歐式選擇權:現金結算(Cash Settlement)
      • 履約通常採現金結算。到期時直接計算你的履約價與結算價的差額,賺多少或賠多少直接用現金撥入帳戶,不會拿到一籃子股票。

結論

以上是對於三種金融產品的基本介紹,可怕的不是商品,可怕的是對於商品有錯誤的認知,只要建立正確的認知並且活用這些商品特性,不僅僅能夠幫助你降低投資風險,透過組合不同的商品建立投資策略,更可以幫助投資人提升投資績效,之後會針對常見的策略作整理。

本文章以 CC BY 4.0 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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